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连续施行文明体制改革中运营性文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规则:“一、运营性文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轻松的享用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事务及相应的运营性财物剥离组成的文明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获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连续施行文明体制改革中运营性文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