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递进境物品税款征收指南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开始生效,进境邮递物品税收征管政策迎来了一系列重要调整。这一变化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无论是海淘爱好者,还是等待海外亲友包裹的人,都快来看看有哪些关键信息吧!
以往,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仅为 800 块钱;寄自或寄往其他几个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是 1000 块钱。如今,进境邮递物品单次限值提高至 2000 元,而且个人合理自用的不可分割单件邮递物品可超 2000 元限值 。
新规建立了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基础、由海关依法审核确定物品计税价格的审价机制。海关可根据收件人提供的发票、购物小票、支付短信等与进境物品相关的反映真实交易的购物凭证或资料确定计税价格;若进境物品无实际购买价格或者实际购买价格无法确定,海关会依次使用《计税价格表》列明的计税价格、其他合理方法确定计税价格。
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将原有的 27 大类 375 个税号调整为 25 大类 302 个税号,对物品相近、税率一致的类别进行了整合,使不同类别物品界定更加清晰。例如:把适用综合税率 20% 的空调、电冰箱等大家电和灯具、吸尘器等小家电整合为 “家用电器及其配件、附件”。
现在寄递进境包裹的限值为总值两千块钱以内(含两千元),或者总值超过两千块钱的不可分割单件寄递物品。限值提高后,大家能更自由地从海外购买心仪的物品,只要在合理自用范围内,很多以前可能因为价格限制而无法顺利寄递的商品,现在都能轻松到家啦。
在办理通关时,如实向海关申报物品信息和价格,依法向海关提供真实的交易发票或收据、购物小票、支付短信、电子订单信息、网上交易凭证等材料。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基础计税,避免了以往因统一计税价格与实际价格偏差较大而导致的多缴税情况,让收件人缴税更合理,更符合自己的实际支出。
问:A女士购买了一个价值人民币700元的玩偶,从日本寄回国内,需要缴多少税?
答:按照《进境物品分类表》以及进境物品分类原则,玩偶的综合税率为13%,经海关确定,计税价格为实际购买价700元。A女士应纳税额为:700x13% =91元。
部分综合信息技术产品的综合税率由20%下调至13%。比如家庭使用的血糖计、血糖试纸等等家用医疗器械;录音机、收音机、mp3播放机、mp4播放机等影音类信息技术产品。而且大家爱收藏的球星卡、音乐卡、明星卡等其他印刷品也明确规定税率为13%了,是否很心动呢!
总值两千块钱(含本数)以内的寄递物品,或者总值超过两千块钱的不可分割单件寄递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合理自用的,按照简易征收办法合并征收关税。
海关按照《进境物品分类表》以及进境物品分类原则,确定应税进境物品适用的综合税率,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价格乘以综合税率计算。(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5号)海关支持线上缴税,收件人可在“掌上海关”“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系统或APP搜索“个人物品税款支付”服务,输入邮件单号查询邮件应税信息进行缴税。
注意:2000元为包裹限值,而非免税额度。包裹应征税额不超过50元,仍旧能享受免税待遇。
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掌上海关”APP及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缴纳税款的个人邮递物品,有退税需求的,一年内可以线.在“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后,点击页面右上角 “登录” ,再依次点击按钮“全部应用”— “口岸执法申报”—“税费办理”—“退税申请”,点击左侧菜单栏【退税申请—行邮税退税】,可展开业务菜单。
1.《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
2.《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境物品分类原则和计税价格确定原则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175号)
